成理要闻

成理要闻

来源单位:文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5-04-26 浏览次数:

清华大学施天涛教授做客砚湖大讲堂解读公司法受信义务

2025年4月24日下午,成都理工大学砚湖大讲堂第38期学术讲座在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应邀莅临我校,作题为《公司法上的受信义务》的主题报告,深入探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议题。本次讲座由校社科处处长高辉主持。来自全校的师生代表300多人齐聚一堂,共同聆听这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学术报告。

施天涛是中国商法学界的领军人物,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等职务。他深耕商法领域四十余年,发表了一系列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了《公司法论》《商法学》等多部经典著作、教材并多次再版,其研究成果在民商法学术界、教育界具有广泛影响,被大量应用于立法、司法解释和法律实践,为我国商事法学教育、商法体系的完善、商事纠纷裁判规则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讲座中,施天涛围绕“受信义务”这一公司法核心命题展开剖析。他指出,受信义务是公司治理的基石,贯穿于董事会决策、关联交易审查、股东权益保护等关键环节,其核心价值在于维护公司治理公平性、防范商业道德风险,并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国新《公司法》实施,施天涛强调,新法进一步强化了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体现了数字经济时代对诚信治理的迫切需求。

施天涛结合自身研究,对新《公司法》中受信义务的修改亮点与不足进行了系统性分析,指出:新法首次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受信义务体系,明确股东代表诉讼可延伸至全资子公司,并引入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提供新路径;关联交易、公司机会的界定仍缺乏实质公平标准;竞业限制规则难以适应现代企业需求;管理报酬未纳入忠实义务范畴,司法裁判面临困境。施教授建议,应细化关联交易实质公平审查标准,明确公司机会的法律边界,并区分经营决策与监控义务的归责原则,以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

在提问环节,现场师生围绕“董事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控股股东义务的具体认定”等问题提问交流。施天涛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解答了相关法律适用难点,强调学术研究需紧扣司法实践需求,引发听众对现代公司治理法治化的深层思考。

讲座尾声,高辉处长指出,施天涛教授的报告不仅是一场学术盛宴,更为我校民商法学科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引。希望师生以此为契机,将理论研究与国家战略需求紧密结合,为构建中国特色的商法学知识体系贡献智慧。


文:马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