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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终决算及办理财务事项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了做好学校年终财务工作,编制好2015年财务决算,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成都理工大学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办法(试行)》(成理校发[2013]28号)现将各项年终财务办理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部门对财务决算时间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年终财务借款及报销的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7日,计划财务处只办理内部账务处理业务,原则上不再针对教职员工办理借款及报销事项。

二、各单位、各部门应在年终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收入按“收支两条线”进行清理,检查本单位负责的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务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在2015年12月25日前完成收入上缴工作。

三、各单位、各部门及个人需办理财务查询业务事项的,请在12月25日之前办理。

四、各单位、各部门领用的票据,包括已经使用和尚未使用的票据,需在12月25日之前按规定交回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中心并完成相关工作。

五、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暂借已超期未报的各种款项,请于12月25日前尽快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冲账业务。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7日

版权所有:成都理工大学 核资源勘查技术实验教学中心  
联系电话:028-84079053  地址: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