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迅,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重庆涪陵人,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原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理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鉴定专家库、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评审专家库、四川省委政法委网络宣传智库成员;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艺术招生考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写作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四川省广播影视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新闻教育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广播电视学会理事。
1982年1月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士学位;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第二学士学位班法律学专业,获法学士学位。上大学前于1976年6月至1978年2月在四川省垫江县商业子弟中学担任语文及音美教师。1982年1月大学毕业后分配至成都地质学院(现成都理工大学)工作至今,历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其间,受学校指派负责与四川省广播电视厅国际文化传播中心联合创办广播影视艺术学院并主持校本部工作,先后担任副院长、院长;2001年初“三校合并”时担任新组建的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院长,兼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带头人;2006年主持申报传播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获批准并担任学科带头人;2014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学院党委书记;2019年5月聘任教授二级岗位,于2022年4月退休。
长期围绕影视文化传播、影视传媒教育、影视理论及创作展开研究,在新闻传播学、媒介素养教育研究及影视创作与批评方面取得较大成果,主持和主研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5项,发表论文80余篇、影视评论200余篇,出版专著3部;主持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一项、省级教改项目3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项,主编教材5部;作为主创人员创作数字电影2部、微电影10余部、各类影视及网络节目70余部(集);获中国电影金鸡奖理论评论奖1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四川省高校美育创新改革优秀案例和艺术教育优秀科研论文一等奖各1项、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优秀论文奖1项、四川省教育厅优秀科研成果评奖三等奖1项;四川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四川省广播电视节目评选一等奖1项,四川省高校电视节目评比金奖和最佳影片奖各1项,指导学生创作获包括省级特等奖在内的各种奖励20余项,并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文艺界“百家”推优工程优秀文艺家、四川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